福建厦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对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厦门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该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该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通知已于4月17日起执行。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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