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学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和三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2016年10月26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和三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长杜鹃,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会长刘洪玉、张永岳、吕萍、翟猛、宋生华、武廷方、闫旭东、高举,副秘书长赵鑫明、王霞、高喜善、季爱华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杜鹃会长主持。

会上,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报告了三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房地产经纪方面的主要工作有:(一)完成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考试工作;(二)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三)举办2016中国房地产经纪年会,构建基于命运共同体的行业生态环境;(四)做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五)设立相关研究课题,指导业务实践。房地产估价方面的主要工作有:(一)做好《资产评估法》意见反馈和宣传贯彻,引导行业维权守法;(二)筹备举办2016中国房地产估价年会,迎接资产评估法施行后时代;(三)做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顺利完成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五)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六)设立相关研究课题,指导业务实践。其他有关方面的主要工作有:(一)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好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等工作;(二)做好会员发展和服务工作;(三)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四)做好行业宣传工作。此外,还报告了下阶段重点工作设想:(一)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及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二)做好资产评估法贯彻和落实相关工作;(三)继续做好三种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后续工作;(四)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建设;(五)筹备2017中国房地产经纪、估价两个年会;(六)准备学会换届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作的关于三届理事会部分理事变动情况的报告,副秘书长王霞作的关于房地产租赁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及首届委员建议名单的说明、关于《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草案)》的说明,副秘书长赵鑫明作的关于《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服务暂行办法》修改情况的说明。参会理事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经审议,房地产租赁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及首届委员建议名单、《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草案)》获得理事会表决通过。同时,某些理事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草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服务暂行办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学会秘书处将根据这些意见建议对该两个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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