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建住宅项目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昨天,民政局、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等多部门解读了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今后,新建住宅项目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不能随便拆迁,实行“拆一还一”;此外,养老设施建设还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对11个区、37个市级涉老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据民政部门统计,近3年,南京全市因城市建设,拆迁了养老机构70多家,减少床位4000多张,一边建一边拆,建的速度赶不上拆的进度。意见明确,“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搬离的养老机构应提供相近建筑面积就近帮助其继续经营。”也就是说,“哪个拆、哪个建”、“拆一还一”,没有明确回迁或安置面积时,严禁拆迁养老机构。今后,养老设施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全程参与;住宅小区交付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产权,一并转交区政府,由民政部门使用和管理。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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