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特别奉献奖”单位自荐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文件

 

 苏房估协〔2013〕23号

 

  关于2013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特别奉献奖”单位自荐活动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自律管理规则建设,倡导诚信服务、诚信经营理念,提升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促进房地产评估与经纪行业的持续发展,根据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特别奉献奖”自荐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自荐必须具备的条件

1、被批准为“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会员单位的;

2、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并受到有关部门表彰或表扬的;

3、推动企业党建、文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有突出成绩,并受到相关单门表彰或表扬的;

4、2013年度无违规或不诚信经营记录的;

5、在2010、2011、2012年度连续被本协会评选为“先进单位”和“诚信守法经营单位”的;

二、要求

1、各机构参照自荐条件,按要求填写《2013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特别奉献奖”自荐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于2014年月 3月底之前报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秘书处。由协会适时进行发布,并在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2、各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自律为先”的原则,根据自荐条件,逐项对照,电脑填写、打印,切勿手填,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的映证材料复印件。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福园街129号E座1110室, 邮政编码:210017,

收件人:赵   华,

电话:025-84530547。

附件一:2013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特别奉献奖”单位自荐表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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