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和介会员入会申请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和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的通知

苏房估协(201314

 

各市住建局(委)、房产局,昆山市、沭阳县住建局、泰兴市房产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协会今年工作安排,将于年底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根据《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章程》第三章规定,就新一届协会机构的理事、常务理事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类别

1、新一届协会将设立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若干名(所在单位为相对应的单位会员类别)。

2、原为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的单位会员(已确认名单见“苏房估协[2012]17号文件),仍为本协会会员单位;因兼并、更名、迁址等其它原因,需重新填报入会申请表;新入会估价机构,按《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纪纪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3、原为本协会的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会员需重新填报入会申请表。

4、个人会员,按《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七章第三十四条规定: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组成的行业协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业人员必须加入的行业协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已满注册期的个人会员需重新填表申请入会;未到注册期的个人会员会员证有效,新入会个人会员,按《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理事、常务理事(房地产评估资质一、二级估价机构的负责人为优先对象)先自荐填表申报,并经各市(县)主管部门推荐。省辖市一般推荐理事5~7名,常务理事3~5名。

2、普通会员单位自行向协会秘书处申报入会申请。

3、个人会员自行向协会秘书处申报入会申请。

三、产生方法

1、根据各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按照《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纪经协会章程》规定,经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副会长会员单位,常务理事会员单位,理事会员单位,闭会期间,授权常务理事会推荐产生。

2、普通会员,经协会秘书处审核由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入会。

3、个人会员,经协会秘书处批准审核,方可入会。

四、材料报送

1、《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房地产估价机构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个人入会申请表》在江苏省房地产估价网会员中心表格下载栏中进行下载后,用电脑进行填写,一式两份。

2、表格填写后,按申报程序的要求进行申报。

3、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

4、申报材料以邮寄方式邮寄到协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98号万达广场商务区E座1110室(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秘书处),邮政编码:210017。

 

附件一: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

附件二: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房地产估价机构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三: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个人入会申请表

附件四: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会员单位一览表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

2013年8月20日

抄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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