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楼市调控定调 规范商品房销售完善房价备案程序

4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从实施意见中了解到,2018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涨幅控制在3%左右,同时,对全省房地产市场也进行了定调,要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完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程序,进一步清理涉房收费等。

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价格调控目标,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同时,实施意见对目标进行了责任分解。比如,落实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供应。坚持和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永久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加强和落实蔬菜、肉类、化肥等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有序。

对省有关部门的价格调控工作任务,实施意见也进行了明确。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备受关注,2018年,江苏要求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具体来看,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调控政策,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形势,研究监管中存在的难点,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完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程序,进一步清理涉房收费,维护和营造房地产市场良好的价格秩序。与此同时,今年还要修订出台《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价格和公租房租金标准,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要求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做好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启动并做好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此外,4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陈伟表示,2017年,在16个热点城市共查处了65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295家中介机构。下一步将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近一年,房地产调控与往年出现了明显质变的主要原因,房地产调控从过去的“限”为代表的短效机制向长效机制转变。一方面是房地产税立法的推进,而另一方面是建立购租并举制度。2018年房地产调控依然高压执行,调控分化,热点城市继续加大力度调控。

(来源:凤凰房产南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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