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3~2016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颁奖大会的通知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文件

苏房估协(2017)18号

关于筹备召开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次会员代

表大会暨2013~2016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

奖”颁奖大会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及相关单位: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已满。根据省住建厅和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章程》规定,协会于近期召开了第二届九次常务理事(扩大)会,到会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并形成共识,拟定于今年年内择时召开江苏省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3~2016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颁奖大会,现将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及其秘书组

1、筹备委员会

 任:卞敬礼

副主任:徐惠

 员:卞敬礼  王俊国  叶亚舟  史立斌  李堃  季永蔚  徐惠  梁国庆  梁泽泉  康凯  潘建春 (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省住建厅行业党委委派人员

2、秘书组

 长:李堃

副组长:陈晖 林小峰

二、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3~2016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颁奖大会预定主要议程

1、审议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章程》

3、审议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报告

4、审议《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5、审议三届协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会费缴交标准

6、审议成立《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专业委员会》和《江苏省房地产经纪专业委员会》议案及其相关《专委会规则》、《行业自律准则》

7、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8、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负责人及秘书长

9、审议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专业委员会和江苏省房地产经纪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秘书长议案

10、宣布秘书处聘用人员名单

11、领导讲话

12、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讲话

13、宣布“2013—2016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及其颁奖活动。

三、参加会议代表类型及人数

1、代表分类:会议代表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特别机构(机关、院校、金融、房地产业相关单位及本协会)三类;

2、产生方法:采取自荐和推选两种方法相结合;

3、会员及代表人数:截止2017年6月30日,被审核批准为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单位会员496家中160名代表,特别机构根据自荐表暂定20人,机动名额20人,会议代表总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代表、理事会成员产生原则、标准及人数

1、自愿原则

1)协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三届理事会体现“民主办会,协商办会”的原则,机构会员应成为协会的主体。

2)在江苏省境内工作的资深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理论工作者、学者、在行业中有影响的专业人士等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关心支持本行业,积极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遵守行规行约,身体健康,均可作为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3)会员代表的地区分布要合理。为了更好的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技术创新和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在推荐会员代表时充分考虑我省行业地区的发展不够平衡现状及企业在行业中的影响和作用。

4)为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认知度,推动行业创新,打造品牌企业,在同一行业中条件大体相同的企业要优先推荐创新型企业和有多元化发展的企业作为代表。

5)长期从事协会工作、对本行业具有一定贡献,身体健康的人员。

2、机构代表

1)、关心行业发展,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工作,能够代表企业利益,机构现任负责人;

2)、能按时缴纳会费,自觉遵守行规行约,积极参加行业活动。

3、特别机构代表

1)、与本行业业务有关的部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省、市协会负责人;

2)、大专院校、不动产研究、房地产经济理论研究所等从事房产地估价与经纪研究的专家、学者、著名人士及在本行业领域内中有一定专长和威望的专家;

3)、热爱行业,热爱事业,积极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积极性,提高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保持行业持续发展。

4、理事会理事成员

按照《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章程》相关规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理事80人左右(不含特别机构)。

五、“2013~2016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颁奖大会

1、在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召开颁奖大会,

2、“特别奉献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经公示,并报省住建厅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名单,届时协会以正式文件进行发布公告。

六、做好第三次会员代表筹备工作的要求

1、被拟定为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工作;

2、拟定参会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请在2017年10月20日前做好调整补缺、替代或缺席会议工作,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3、拟定参会代表“参会类别”为自荐的代表,不需填报推荐表或推选表;

4、拟定参会代表“参会类别”为推选的代表,还未填报表格的和未在参会代表名录内的,本着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原则,参照参会代表要求,请在2017年10月20日前按照附件中相应的自荐或推选表格进行自愿填写,并将表格邮寄到协会秘书处(表格在协会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中下载);

5、筹备委员会及其秘书组,按照第二届九次常务理事(扩大)会决定事项,进行会议文件材料、会议议程、大会主席团成员组成等各项准备工作,限于10月底前完成;

6、大会召开前20天,大会筹备委会采用网站公示、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会代表,并邀请相关嘉宾。

7、参会代表接到参会通知后,不得无故缺席。

七、会议时间、地点及会期

召开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会期为一天。

八、会议筹备组联系人及电话

1、办公室负责人:陈晖   电话:025-83729767

2、房地产估价业务部:赵华  电话:025-84530583

3、房地产经纪业务部:高丹  电话:025-83729097

九、邮寄地址及邮箱

1、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商务区E座福园街129号1110室

2、邮箱:jsfdc_gujia@sina.com

3、网站:www.jsrea.cn

附件:

1、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代表一览表(拟定人员)

2、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单位会员一览表

3、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

4、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代表推选表

20170914153403

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政厅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

苏房估协(2017)18号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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