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文件
苏房估协(2016)30号
关于填报房地产估价报告项目年度汇总表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分支机构:
根据中房学有关文件精神和省住建厅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分支机构要按时填报房地产估价报告项目汇总表。为做好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报告项目汇总表的填报工作,结合今年全省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评审情况,使房地产估价报告汇总表年度统计工作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各房地产估价机构高度重视,组织专业人员,整理上报材料。
2、上报的估价报告项目汇总表目录要内容全面、真实,数据准确、规范。
二、上报内容: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机构年出具的所有类别(估价目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2、按照“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报告项目汇总表”(附件)中的内容,逐项填写。
3、可分年度依次上传。
三、上报方法:
上报方法详见协会网站/办事指南——房地产估价机构怎样上传“估价项目汇总表”。
四、上报时间: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于2017年3月31 日前,将上述期间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项目汇总表(汇总表模板见协会网站/信息管理系统/房地产估价——“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项目汇总表“),上传到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网站/房地产机构信用档案系统中。
五、联系人及电话:
孙原原:025-83729255
赵 华,025-84530547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
2016年12月31日
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
抄:各省辖市房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