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江苏省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情况报告的通知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

苏房估协(2017)4号

关于上报江苏省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情况报告的通知

 

全省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

1997年1月9日国家建设部颁布《关于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起,房地产估价机构被告资质等级行政审批制,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由国家建设部审批;2013年11月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14号令),于2014年10月16日建设部将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行政审批权限下至到各省住建厅行政审批;2016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实施后,建设部于2016年12月6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即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核定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许可,房地产估价资质由不再颁发资质证书,改核发备案证明。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通知,为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机构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从2017年3月起,上报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证书情况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机构:

截止2017年3月15日已审批或已领取备案许可的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机构(附件三)。

二、填报内容:

1、估价机构基本情况(文字材料),

2、估价机构经营项目及经营状况(文字材料),

3、估价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升级、变化情况(附件一),

4、××有限公司在职房地产估价师基本情况(附件二),

5、估价机构资质(备案)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报时间:

1、报告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邮件方式邮寄到协会,

2、报告电子档同时发往 2451836889@qq.com邮箱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华,电话:025-84530547,

五、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商务区E座福园街129号1110室

附件一:房地产估价资质(备案)证书情况表表

附件二:××有限公司在职房地产估价师统计一览表(附件二)

附件三:江苏省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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