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文件
苏房估协(2016)29号
关于申报2013至2016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
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
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奉献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良好风尚,增强和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自律管理规则建设,树立爱岗敬业、诚信服务、互助友善观念,提升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对行业的公信力和认知度,促进行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省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3至2016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自荐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与内容:
奖项分别设单位奖和个人奖两项,单位奖50名,个人奖30名;
二、自荐必须具备的条件:
1、被批准为“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会员单位的;
2、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包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慈善等活动,如赈灾捐款,捐助善款,无偿献血,资助贫困儿童、学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彰显和宣传正能量和行为和行动;
3、推动企业党建、文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有突出成绩,并受到相关单门表彰或表扬的;
4、2013至2016年度无违规或不诚信经营记录的;
5、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奉献活,被媒体报道、社会认知度较高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6、在2010、2011、2012年度连续被本协会评选为“先进单位”和“诚信守法经营单位”此后几年保持者;
三、填报要求:
1、各机构参照条件自荐,按要求填写《2013至2016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自荐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于2017年月 3月底之前报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秘书处;
2、各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自律为先”的原则,根据自荐条件,逐项对照,电脑填写,切勿手填;
3、有影映映证材料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如新闻报道、票据、表彰文件、证书等;
4、协会适时进行发布,并在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5、2013年已填报申报材料的机构重新申报。
四、联系及邮寄方式:
1、联系人:赵华,电话:025-84530547
高丹,电话:025-83729097
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福园街129号E座1110室, 邮政编码:210017
附件一:2013至2016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单位自荐表
附件二:2013至2016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特别奉献奖”个人自荐表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