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
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详见附件)相关要求,自即日起,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启用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各设区市、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网上备案申请材料与原件的核对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核对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