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房地产估价年会在北京召开——我会携江苏多家机构参加

“新估价”迎接资产评估法施行后时代

2016中国房地产估价年会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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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7日至28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举办以“新估价服务大市场——迎接资产评估法施行后时代”为主题的2016中国房地产估价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房学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主持,来自国际知名机构房地产咨询顾问机构、港澳台地区行业代表及有关学者等近6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我省省协会及省内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等25人也参加了本次年会。

今年72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资产评估法》,并将于今年121日正式实施。该法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创造了法治环境,提高了行业的法律地位,也利于行业做大做强,与此同时,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更重。如何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提升房地产估价行业在评估领域的竞争力及影响力,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成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当务之急。本次年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响应行业呼声而召开。

本次年会紧紧围绕《资产评估法》,分别从发达国家和地区评估行业发展格局、房地产估价行业专业化发展方向、房地产估价机构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探讨《资产评估法》实施后,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评估行业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保险公估等六类评估专业,分别由现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商务部和保监会等多个部门管理。目前,全国共有各类评估师13万余人、评估从业人员60万余人,评估机构1.4万余家。其中,房地产估价师5.4万人,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近30万人,房地产估价机构5500余家。从行业规模看,房地产估价在六大类评估中占比最大。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看,房地产估价的占比更高,普遍超过8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估价已从服务于房地产交易、税收和房屋征收,扩展到服务于金融、司法、保险以及资本市场、海外市场,并逐渐成为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智库。房地产估价关系到个人、企业和公共利益,关系到金融安全和司法公正,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特别在当前国家清理和减少各类职业资格的背景下,房地产估价师仍然被保留为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也是目前六类评估资格中唯一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资产评估法》,所有的房地产评估业务都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办并签署评估报告,这将进一步保证房地产评估的质量。

本次年会紧紧围绕《资产评估法》,分别从发达国家和地区评估行业发展格局、房地产估价行业专业化发展方向、房地产估价机构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探讨《资产评估法》实施后,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机遇与挑战。本次年会是房地产估价行业最具有影响力的年度盛会。

大会宣布了本次年会征文评选结果和获奖名单。此次年会共收到论文200余篇,最终遴选出26篇获奖论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级9篇,优秀奖14篇。我省在省协会的精心组织下共收集征稿21篇投稿,其中江苏常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彭成,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肖阳、张飞,苏州科技大学马潇驰,无锡普信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糜晨超,江苏跃龙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姜志华,苏州信谊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朱华辉、黄金、陈苏芳,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侍林,江苏同方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蒋志明、韩卫东,江苏国众联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任晓骏、时磊、孙利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王延龙,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马伟、黎德松,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吴颖,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赵华13篇论文被收集录入了《2016中国房地产估价年会论文集》,被收集录入的稿件数量仅次于深圳市。

26篇获奖论文中我省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王延龙的“在《资产评估法》规范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风险控制”获二等奖,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肖阳、张飞的“浅谈《资产评估法》的实施对房地产估价实践的影响及相应建议”、苏州科技大学土木科技学院马潇驰的《资产评估法》对房地产估价法律地位的影响与对策——基于行政许可法视角的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比较研究“获优秀奖。

此前于26日召开了中房学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和三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由中房学杜鹃会长主持。中房学常务理事,我会会长卞敬礼、副会长叶亚舟出席这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柴强副会长兼秘书长关于三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及下阶段重点工作设想,关于三届理事会部分理事变动的情况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草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服务暂行办法》,会后正式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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