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情况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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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7日,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情况座谈会”,会议由会长卞敬礼主持,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博士,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继续教育培训部主任杨蕾,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杜学伦,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李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处书记徐洪新,“中、工、农、建、交”五大银行轮职执行委员会主席陈奋、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押品评估中心主任吕杰,全省16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共26人出席了座谈会议。

首先李强处长介绍了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营情况及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监管情况,一是省住建厅正在开展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行业诚信体系研究和系统的建设;二是为了严格执行新版的《房地产估价规范》,提高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报告质量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专业技术水平,省住建厅及主管部门坚持一年一度的全省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工作等。

卞敬礼会长重点围绕协会组织建设,效能建设问题介绍了协会近几年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坚持“服务会员、服务机构、服务社会”的宗旨;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规范行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搭建政府、企业、社会平台,增强互助互动,做好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反映会员单位及会员正当诉求,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接受主管部门委托,以提高执业水平为重点,搞好在职房地产估价师地方继续教育,组织开展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评审活动,提高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水平,接受行业课题调研,为政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提议,五是本着民主办会协商办会的原则加强协会组织和效能建设。如某银行房地产小微项目抵押评估“最低价”中标和法院系统执业类案件房地产司法评估,在拍卖时不成不收费等涉及到行业正当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协会坚持从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出发,多方多次进行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徐洪新书记介绍了近年来省高院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司法鉴定估价的数量及估价报告质量,每年1.2万余件的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委托情况来看,除部分房地产司法鉴定执行类案件在要进入多次拍卖且未成交造成滞留外,房地产司法鉴定审判类案件委托评估都能进入正常程序进行处置,给国家、债权人等挽回了损失,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控制风险、降低成本等方面,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化解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吕杰主任,介绍了全省金融系统受理房地产押抵估价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标的物查勘不到位,估价报告不严谨,评估值过高甚至超高,造成标的物在处置时无法成交,滞留在银行,给国家带来损失。

房地产估价机构南京片代表王俊国、苏南片代表潘建春、苏中片代表姜志华、苏北片代表梁泽泉各片区房地产估价机构近年来业务经营情况作了介绍,并建议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估价低价竞争、分支机构不规范经营等行为加强监管,实施整治,建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和地方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房地产估价机构共同自觉遵守自律管理规定,坚决打击低价竞争、虚评高估等不正当行业经营行为,净化房地产估价经营市场,保持房地产估价行业良好经营氛围。

柴强副会长兼秘书长在座谈交流后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工作。尤其在民主办会协商办会,增强凝聚力,做好服务工作,发挥桥梁纽带等作用方面。江苏作为一个经济大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当地的经济建设也做了许多贡献,但房地产估价业务,还是以房地产抵押,房屋征收、征用,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三大传统业务为主,针对传统业务量的不断萎缩,在国家经济新常态下,房地产估价机构要进行自我改造和提升,要在服务要精细化、多元化,探索房地产估价发展的新思路、新方向;第二感谢江苏省高院和江苏银行系统对评估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法院和银行系统提出建议很好,并要求估价机构要从自身找原因,立规矩,查问题,严格执行行业标准与规范,提高执业水平,满足客户需要和要求,建议江苏尽快出台《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指导意见》。第三要求房地产估价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委托方提供高品质的报告,最优质的服务,第四针对低价竞争,评估值高评套贷,估价机构数量过多尤其分支机构经营自律不够等房地产估价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恶心性竞争不可避免,建议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增强互查互检等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系,行业协会要主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对上属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查处,净化市场经营环境,使房地产估价行业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杜学伦副厅长对本次座谈会给予了肯定。并要求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进程,在各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事项的情况下,要坚持“事中事后监管”,即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及时化解市场矛盾;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化事后监管,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的种类和性质,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共同参与处置,保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公开化。在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管工作中,加强对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估价机构资质审批、续期,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育新型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市场,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多元化经营,积极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第三方服务;加强与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促使行业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共同查处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快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行业诚信体系研究和系统的建设,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保证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为全省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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