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南京全市居民户籍实现通迁

从12月1日起,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高淳与主城区将实现户口通迁。“老五县”居民户口迁往主城区,只要拥有合法稳定住所(面积不限)即可。

由于原浦口此前已和主城区实现户口通迁,因此此次明确的户籍通迁范围包括江宁、原江浦等“老五县”。“老五县”与主城区实现户口通迁,实行与主城区统一的户口准入办法。

自12月1日起,南京市户籍人员需要进行市域内户口迁移的,统一按照本市市内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办理,公安机关不再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老五县”居民户口迁往主城区,只要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即有自有产权房,就可以迁移户口,且对自有产权房面积没有任何限制。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老五县”农村居民迁入主城区,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民户口通迁进入主城区,和主城居民一样享受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主城区居民户口同样可以迁往“老五县”,不过“主城迁农村”将设置相应门槛。近期我市将出台《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有序通迁的实施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户籍通迁的相关规定。

记者获悉,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我市“老五县”和主城区户口一直不能通迁。“老五县”居民将户口迁往主城区,和市外居民落户南京的条件相同,如果购买房屋必须超过60平方米才能落户。这就导致全市有两种不同户口迁移政策,甚至一个区、一个街道辖区也存在不同户口迁移政策。

近年来,主城居民在“老五县”购房日益增多,但多数居民虽然实际居住在“老五县”,户口却仍然留在主城区,主要原因就是担心主城区户口迁入门槛高,一旦迁走很难再迁回。因此形成大量现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现象。(更多内容见A2版)

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平表示,实施市内户籍通迁,可以合理引导主城区和“老五县”之间的双向人口迁移和流动,既鼓励主城区人口向新城转移,又能引导“老五县”居民向新城转移,使我市人口布局更加合理。同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可以进一步减少“人户分离”现象,更加方便市民最大限度享用公共服务资源。

从今天起,全市公安机关就将接受市民关于户籍通迁的相关咨询。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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