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

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

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第三方押金托管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对超过三个月租金以外的部分实施监管,按月将租金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账户管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押金应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存入押金托管账户,租金方面,单次收取数额超过三个月的,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其中三个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一个月租金。

对于押金、租金的存放,征求意见稿明确,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招标选定的银行建立全市的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为保障押金、租金及时退还,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一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当提出押金、租金退还意见,明确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拟扣除费用明细。如承租人不同意退还意见,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由各区住建房管部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拨付,日常监管中发现未履行押金托管与租金监管或存在经营风险的,可以暂停向住房租赁企业拨付租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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