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贷款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5倍

12月28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方面,《通知》提出,一是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为30%。

二是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政策,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三是继续实施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四是继续开办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以上阶段性支持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在实施人才购房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对符合《深入实施“彭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是“攀峰”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4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24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400万元。

二是创新创业人才、社会事业高端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3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8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三是急需紧缺产业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2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四是对40周岁(含)以下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

五是企业全职引进的正高、副高(高级技师)、中级(技师)职称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在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方面,《通知》提出,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贷款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5倍;在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期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16日)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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