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名房地产估价机构联谊会活动办法

江苏省知名房地产估价机构联谊会活动办法

 

(经2012年12月4日全省房地产估价一级机构会商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之间的联系,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共谋发展,营造和谐繁荣的气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根据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办公会议纪要[10]的精神,成立全省知名房地产估价机构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由江苏省内房地产估价机构自愿参加的松散型的联谊组织。

第三条 本会由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的领导。

第四条  联谊会的宗旨是:交流  友谊  合作  发展。

第五条  本会会员必须是省内房地产估价机构。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同意本会活动办法;

(二) 有入会的意愿;

(三) 在房地产估价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以省内房地产估价一级机构为主,吸收部分一级以下机构参加。

第七条 本联谊会设组织委员会,负责联谊活动。组委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秘书长一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协商产生,任期同协会,可以连任,所有人员均为兼职。

第八条 组委会职责:

(一) 起草制定和修改活动办法;

(二) 联系会员,负责筹办相关活动;

(三) 及时公布活动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四) 每年组织一次至两次积极、有意义的活动;

(五) 主办单位具体承办当年的联谊活动。

第九条 本会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 根据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的指示,安排专题研讨活动。

(二) 根据会员的动议,并经过组委会磋商如属必要,就行业发展中遇到重大情况,或带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适当范围的磋商。

(三) 定期、不定期组织境内外考察、互访、交流,开展主题活动等。

第十条  经费来源与管理

(一) 会费,每年每单位会员会费为叁仟元人民币,或由主办单位承担;

(二) 会员捐赠;

(三) 专题专项活动由参加会员的统筹;

(四) 协会年度预算安排;

第十一条  活动办法由一级机构负责人会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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