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制度要来了?

据中国建设报消息,6月26日下午,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会见了来访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葛海蛟一行。双方就深化政银合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

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倪虹表示,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拓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让金融创新、产品创新、科技创新深度融合起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倪虹强调,“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房地产业发展要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改变“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模式,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倪虹指出,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城市建设和更新,推动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要为人民群众建造好房子,提高住房品质,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

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倪虹讲话中所透露的“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引起了广泛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曾提出《关于及早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的提案。

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维修主要依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自筹资金。随着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益老化,维修需求逐年增加,现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满足不了房屋维修的需求。同时,由于在房屋安全防范和风险控制存在制度空白,且尚未出台房屋定期检测制度和强制检测规范,由产权人承担房屋维修养护和安全检测义务难以落实。

基于上述因素,柴强认为通过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可以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提供资金保障,让政府更好地履行房屋公共安全职责。

事实上,自2022年“4·29”长沙居民自建楼房坍塌事故后,住建部曾在当年5月1日召开的视频会议上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和房屋“养老金”制度。

同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也提出,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今年3月份,住建部和应急部等1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试点,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

今年4月7日召开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进一步提出,要积极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房屋安全管理地方立法,积极推进房屋养老金、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和自建房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

尽管政策方面一直在积极推进,但“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也确实是个现实的问题。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分析认为,本次住建部与中国银行的交流时再次提出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或也传递出未来可能会由政银合作的方式,探索房屋养老金制度的推进实施。

对此,柴强曾设想,可以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或净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

柴强建议,发挥房屋养老金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中的资金支持作用,建立房屋体检制度,通过利用房屋养老金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最终形成房屋安全长效机制。

试点工作已在部分城市开展

另一方面,目前已经有城市在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的试点工作。

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官网消息,今年5月12日,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一级巡视员周韬一行赴南京调研探索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相关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江苏省和南京市关于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有关情况介绍。与会人员围绕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进行了交流。

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住建部此次提及房屋养老金制度,且用了“探索”二字,此次提法对于房屋的管理和金融创新等都有非常大的启发。这就要求要深入理解房屋养老金制度,尤其是从房屋安全保障等角度进行理解。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则认为,未来房屋的性能能不能维护好,关系到居民居住的舒适体验,也关系到房地产存量信贷质量的好坏。房屋维护得好,房价就能得到支撑,存量房贷的不良率也会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因此,此次住建部与中国银行交流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也是为了更好地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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